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污泥3.65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污泥3.65万吨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污泥3.65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姚家路以北、新沙河路以东
建设周期: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3238万元,在原有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内扩建。主要建设污泥干化车间690m2,主要安装原污泥料仓、网带干化机等;污泥预处理车间450m2,主要安装干化后污泥料仓、造粒机、输送装置等。
建设规模:100吨/天(以含水率80%计算)
工艺技术:污泥热干化+热解气化+系统尾气处理
主要设备:污泥料仓、污泥输送系统、污泥存储系统、热风炉、网带烘干机、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设备、气化炉、热解气净化装置等。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智
联系电话:0371-63988095
通讯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邮编:450000
三、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0371-86155881
电子邮箱:48559263@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东汇大厦A802室
邮编:45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开展环评工作,环评机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环境现状本底调查,进行项目工程和排污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分析;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得出环评报告初步结论。
进行二次网上公示并在厂址周边敏感目标所在区域的公告栏中发布相关环境影响信息公告,开展公众问卷调查。
建设单位将公众参与相关意见反馈给环评单位,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及建议要求、公众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项目公示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